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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头顶星空
还有诗与远方
近日,重庆市诗词协会副会长唐元龙一行检查验收江津法院创建“重庆市诗教示范机关”工作。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江津法院在弘扬中华诗词文化中的特色做法和取得的良好成效。
近年来,江津法院坚持以建设学习型法院为引领,将诗词文化统筹纳入法院文化建设的范畴,倡导以诗为媒、以法为题,通过打造“诗竹园”,成立诗词画兴趣小组发展诗词会员、制作《江津法院赋》、创刊《津法诗词》、运用“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等平台,传承中华文化,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升华干警文化底蕴与修养,助力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法院各项工作蓬勃发展。
01
诗以言志 歌以咏怀
诗教工作的推进离不开一个恰如其分的诗词环境打造,优秀诗歌的创作与良好诗教氛围密不可分。
作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文明单位”,地处“重庆诗城”江津,江津法院历来重视法院文化建设,秉承“崇德尚法”院训精神,紧扣“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发展思路,始终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着力打造诗文化、法文化、竹文化相结合、具有江津地域特色与法院鲜明特点的“江津法院诗词文化”。
02
建设“诗竹园” 诗、竹相映成趣
翠竹掩映下,历代诗词大家、当代诗作名家的以竹为题的诗词随处可见;七贤台前,法院诗词爱好者围坐其间,探讨诗词创作。既能以诗词的风雅陶冶情操,又能以翠竹的刚直历练品性,是江津法院建设“诗竹园”的初衷。
03
法院亦有歌赋 诗、法熠熠生辉
由重庆市书法名家、作家朱晴方亲笔书写,蕴含法院历史积淀与砥砺征程的《江津法院赋》铭刻在法院大厅,干警积极吟诵这一法韵诗篇。以创建活动为契机,《津法诗词》(季刊)正式创刊,为法院诗词爱好者提供了一个集中展示、交流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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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政治部
摄影:吴京烝
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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